110 挖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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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挖参
张雨云他们忙着除草的时候。李振兴便偷偷的来到村后的林子,他还没有忘记给小云生产之后,好好补补身子,其中现在缺少的就是一颗野参。
野参原本就是活血化瘀的补气的良药,对于孕妇来说,这是致命的。服用了这后,万一引起胎盘早剥,说不定会一尸两命。
但同样的,搁在产后的话,那效用可就大大的不一样了。李振兴现在就差一个补气的野参,补血的阿胶已经有了,但是补气的人参一直没有找到,在药店里摆出来的那些,简直就是不堪入目,最起码,李振兴没有看上。
早上的时候,和家里人知会了一声,说是到镇上去看刘老爷子,这次脱身。
李振兴对未知的林子充满了恐惧,特别是第一次进林子就碰到一只肥壮的野猪,把他给吓坏了。即使现在他有了不为人知的特殊能力,但是,也不能把原先的恐惧感完全消除。先入为主的观念很强烈,强到李振兴打算去把家里的几只藏獒给牵过来。
仔细一想以后,李振兴完全抛弃了这种想法,给家里人说的是去镇上,要是把几条狗一起领着,很容易露馅,所以才作罢。
走在林子的路上,李振兴还不禁嘲笑自己的这种软弱,现在的自己到了林子里,就相当于鲨鱼进了大海,根本就是自己的天下,有什么好怕的。即使有危险,凭借他的感应异能就能够提早察觉,即使不敌,也可以到戒指里避避祸。
嘲笑了自己一番以后,在往林子的深处走去。
现在正值春天,正是复苏的季节。不仅仅是树木,还有林子里的动物和各种各样的山菇。上次来抓鸟的时候,恰恰赶上五一,地里的人不多,但现在不同,一路上碰到的熟面孔很多,李振兴也不清楚他们的名字,只能是笑着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了。
遇到最多的人就属家里的老娘们了。现在上午,林子中的各种山菇,正是发芽正嫩的时候,采摘下来的价值最大。即使拿到镇上的野味馆,也能卖不少的钱,可以补贴家用。正所谓是靠山吃山嘛,即使卖些山菇,也能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水平。
去年入秋的时候,李振兴也照模学样的采过山菇,自然清楚这种山菇的价值。毕竟自己采来的山菇都吃到家人的肚子里面了,可还别说,味道就是鲜,经过大自然孕育出来的山菇就是不一样,透着一股浓浓的大自然的味道。
但是为了避免自己引起太多的关注,也特地从戒指里拎出一个蛇皮袋子来,最起码看起来像是到林中的样子。要是甩着十根胡萝卜,那才叫不务正业。
到了林子以后,李振兴还特地绕开人多的地方,到了林子里面去。里面的危险多,但是收获往往和危险是成正比的。
到了里面以后,李振兴一直把自己的自感应能力拷开到最大。就怕自己感应出了差错,这一感应了以后,才发现,自己的整个异能可以笼罩这一整片的森林。
虽然在地图上已经看到了这里的壮观景象,但是没有想到,这里的林业资源这么丰富,感应了一下,这里竟然有老虎的存在,这里的老虎和动物园里面的明显不同,感应中这里的老虎最起码有四只,其中有一只还正在捕猎。这可比动物世界里面的景象还壮观,让李振兴激动不已。
当然在感应整个森林的时候,他也不忘把周围的景象感应好,毕竟自己的安全可是最重要的,一只吧自己周围的情况作为重点。
林子大了,具体感应起来就会有些偏差,不像单独拿着一颗野参单独感应一样。整个林子这么大,有灵气的东西有很多,若是一年分的野参,灵气少的话,更不易被感应到,所以,还是坚持“兼顾整体,照应局部”的搜查方针。
再说,只有大约两天的时间,也来不及把整片林子照顾到,还是顾及眼前的好,馍馍大了,一口吃不完。还怕噎着。
于是把整个感应转移到了自己方圆十里的距离,这样感应起来也方便,目标也不是很大,还在李振兴的承受范围内。
在自己的左前方有一头熊,看他的攻击架势应该是才苏醒,这样的熊攻击架势十足。让李振兴不得不更加小心翼翼。同时还要用心感应周围的灵气波动,现在的人参即使发芽了,也不是那么好辨认,仔细搜的好。当然,第一次挖到了野参以后,李振兴也放在了高大的树木里面,那里面可能存在着野参。
重点撒网以后,可别说,还真让李振兴找到一个灵气波动很厉害的地方,就在自己的前方不远,而且,地点恰恰就在熊出没的那个地方。
虽然有熊,但是为了野参,还是拼了。在面对另一个世界的赤蚁都没有恐惧过,一只黑熊应该难不倒他才对。
悄悄地靠近了这个灵气波动比较明显的地方,这里的生命能很强烈。和那天在崖底发现的那颗水葫芦一样的强烈,但是距离比较远,这株植物的形状李振兴感应的不明显。不过,这并不重要,只要这个生命能充沛的植株没有移动就好。
一般在灵气充沛的地方,就会有凶猛的动物存在,李振兴担心自己在取的时候,会被攻击,还是很仔细的感应了一下周围所有的动物,即使连一只蚯蚓也不放过。这里的动物李振兴不熟悉,还是小心的好。
不仅仅是地上的地下的,连天上的,树上的动物也都感应了个遍。就怕出现什么意外,自己受伤也就罢了,比较自己的身体比较强悍,但是因为自己受伤让家里人担心可就麻烦了,特别是小云快生产了,自己再有个意外,让小云怎么办?
所以照顾好自己不仅仅是为了自己,还是为了小云,为了整个家。自己上次的意外不仅仅在李振兴的心里留下了伤害,也给家人带来了悲伤。
慢慢的靠近目的地以后,李振兴可以看到前面的那颗一直摇晃的熊脑袋,黑熊的鼻子很灵,而周围根本没有其他多余的小动物的存在,这里的松树又比较少,那就意味着这里的黑熊食物紧张,他们就不能很好的冬眠。
饥饿中的动物是最危险的,所以,李振兴看到黑熊把目光转移到这里的时候,直接转移到戒指里面,方便又安全,又不会伤害到黑熊,野生的动物也有生存的权利,李振兴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而伤害它。
直接转移到了灵气充沛的地方以后,李振兴才发现这里的植株根部就不是什么人参,而是一种类似于石头的东西,要不是李振兴已经仔细的确认了灵气的来源,李振兴一定不会相信这种‘石头’会有这样的灵气存在。
但是自己的感应能力是不会错的,那就意味着,这个‘石头’是个宝贝。
李振兴仔细观察了这个‘石头’,下窄上宽,而且上面还有一层层的类似于岩层的东西存在,周围还散在的存在一些石头渣,像是被风化已久的样子。令人感到奇怪的是,这种石头渣也是存在着不菲的生命能。
仔细感应了整个石头以后,才发现,在石头的底部还存在着庞大的根系。
有根系那就是植物,不过。李振兴还是没有想起,什么样的植物是石头一样的东西,竟然还可以风化。
从这个‘石头’上看来,它应该生存了很长的时间了,要不是时间的催化,它也不会被风化。
虽然不清楚,但是从它散发出的庞大的生命能就知道,这颗‘石头’是个宝物,李振兴毫不犹豫的把这块‘石头’转移到戒指里面。自己能够碰到这颗‘石头’就是自己的缘分,没有不收之理。
收起这个‘石头’以后,李振兴在继续搜寻野参来,毕竟,这才是今天的目的。
人不能贪心,有这个意外的收获,今天就没有白忙活。人参这种东西不是野草,不是随处可见的,要是找,也要靠运气。不能急,慢慢来。
抬头看了看日头,已经快到下午了,要是找不到的话,今天晚上先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休息一下,明天继续寻找。
正有这个打算的时候,李振兴突然感觉到在自己不到二十米的地方,有轻微的灵气波动,虽然它的灵气和生命能不是很强烈,但是,作为一株小草而言,那可就是太过了。
仔细感应了一下周围的情况,确定没有危险以后,才慢慢的靠近这里。李振兴也不确定这是不是人参。毕竟这里是大林子,有年岁的大树随处可见,生命能和灵气更是充斥着整个林子,李振兴也不好托大。
看到了实物以后,李振兴一阵欣喜,这确实是人参没错。上次挖到野参以后,竟然没有认出来,让李振兴好一阵郁闷,于是在上网做足了功课。就是怕以后出现在这种情况,应该怎么处理。
单单看这个叶子就是人参无疑,上面灵巧的长着三片小叶子,现在的叶子还没有完全的舒展开。但是为了进一步确认这个植物,李振兴还特地的感应了一下底下的情况。
映在脑海的景象是一个小小的胡萝卜的样子,但是,上面泛黄的皮和皱褶,周围的根须弥漫的长在‘胡萝卜’的周围。
真的是野参!
现在的李振兴很兴奋,上次的野参根本就是撞大运,自己把那颗野参拔出来的时候,根本没有什么欣喜,就觉得这是一颗普普通通的植物而已。可这次不一样,自己已经确认了这是一颗野参,这样心里就有了负担。
实际上说起来,这还是李振兴第一次挖到野参呢,也不由得他不紧张。这根本不关乎价值不价值的东西,价值再高,像赤泥和潭木,在李振兴的眼里也没有留下什么负担。但是野参不同,从小的教育就是野参是个好东西,可与而不可求。一直神话着野生的人参。
李振兴高兴了一阵子以后,狠狠的鄙视了一下自己:比野参更值钱的东西自己都挖过,还高兴个p,再说,这个野参根本年龄不大。
平复了一下心情以后,从戒指里倒腾出工具,开始挖掘起来。
挖参可是一个技术活,根须要好好的保存完整,不能像拔萝卜一样的去拔人参。任何一株野参都是大自然赐予的礼物,不能随意的破坏。李振兴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挖参的。
其实对李振兴来说,挖参根本不用这么麻烦,随便一转移,这个野参就转移到自己的戒指里面,根本不用费什么心神。但是,为了满足一下李振兴的挖参的欲望,他还是不嫌麻烦的尝试了一番。
看着亲手挖出来的宝贝疙瘩,李振兴一阵欣喜。这可是自己动手挖出来的宝贝啊!
挖到以后,才高兴的回家去,李振兴不贪心,有一颗就够了,即使不够,也可以随时过来挖。鲜活硬要流失比较少,还是比干货好。
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理解的,反正李振兴直觉上这样认为。
反正现在小云还没有生产,现在也不适合吃这玩意,还是把他储存在自己的戒指里面还的安全,在里面最起码水分不会丢失,拿出来的时候,和新鲜货一样。
回到家的时候,只有小云和小雨在,其他的人都在花生地里奋斗。
由于前几天,李振兴认错的态度比较好,得到了小雨的谅解,这才主动的打招呼,“振兴,这么早就回来了?不是说在刘晨家住上一两天吗?”。小雨不解的问道。
现在的小雨可以直接没有任何顾虑的说出刘晨的名字,要是在以前,肯定会脸红。刘晨是小雨第二个动心的男人,第一个是李振兴,当是李振兴的腿脚好了以后,让小雨好一阵惋惜,还不惜到李振兴家大闹了一次,但是结果是惨痛的。
第一段恋情还没有起点便终止了。
第二个喜欢的人就是刘晨,说是喜欢也算不上,最多也就是少女内心的那种朦胧的爱慕之情,但是,她很清楚她和刘晨的差距,于是,这段恋情还没有展开,便扼杀在了摇篮里。小雨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,但是为了自己的感情,她还是很谨慎的。
作为一个农村女孩,她很清楚自己的定位,刘晨和自己不合适,要是他真的喜欢自己的话早就喜欢了,到现在不喜欢,小雨已经死心了。
找一个朴实的小农民,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生就是她最大的愿望,她根本就不奢望自己的另一边风流倜傥,才学满腹,只要身体健康就好。
“刘老家也来了客人,我在那里不合适。小云呢?”虽然知道小云在哪里,但是,李振兴忍不住的还是问了一句,不为别的,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习惯而已。
“哦,小云应该在炕上睡觉吧,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,要不,你自己过去看一下吧。”小雨一直在厨房这边忙活,还没有来的及关心小云的问题。
“哦,大姐你先忙,我先去看看。”
看着李振兴远去的背影,小雨越来越觉得这个妹夫好,小云嫁给他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。哎,自己的幸福在哪里呢?脑海中突然呈现出李振虎的样子,吓了小雨一跳。
呸呸,自己怎么会想打他呢?即使世界上的男人全部死光了,自己也不会看上他的。
对于李振虎,小雨有说不出来的厌恶,不仅仅是由于马晓丽的事情,这种厌恶原因是什么她也不清楚,就是不喜欢他而已。
李振兴在炕上见到小云以后,心顿时轻松了很多,像是找到组织一样,终于不再孤单了。那种感觉很玄妙,不可名状。
见小云还没有睡醒,李振兴也依着小云顺势一躺,靠在她的身边,也眯了一会儿。
吃晚饭的时候,李振虎是回去吃的,主要是小雨的目光太有杀伤力,让他招架不住,但是,即使小雨这样对待他,他也安奈不住内心的爱慕之情。
张雨云虽然木讷,但是并不笨。
地里的草一直疯狂的长,根本就是忙不完的活,自己家里的那几块地根本就没有时间打理。让张雨云很苦恼,忍不住的抱怨。
李振兴听了以后,很不好意思,为了自己的私欲,让大舅哥蒙受这么大的损失。但是和自己的秘密相比,李振兴宁愿他忙碌一点。
第二天李振兴又找了个借口出去,不过,这次却是真的是到刘晨家。
和刘晨是兄弟,刘家的长辈也算的上是自己的长辈,一直没有过去看望,李振兴很过意不去。毕竟在自己出事的时候,刘家出了不少的力。
去的时候,手里拎着的正是自家产的红樱桃。
黄樱桃还差几天才能成熟,所以,现在拿的出手的只有这些红樱桃了。
到了刘家以后,刘震岳和他老婆还是一如既往的健康,或者说比以前强了不少。见到李振兴来以后,大家都很高兴。
特别是刘晨,见到李振兴拎了一兜的樱桃来,欢喜的不得了,上次顾老强人所爱的事情,让刘晨耿耿于怀。见李振兴的樱桃以后,这种不悦感才渐渐消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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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雨云他们忙着除草的时候。李振兴便偷偷的来到村后的林子,他还没有忘记给小云生产之后,好好补补身子,其中现在缺少的就是一颗野参。
野参原本就是活血化瘀的补气的良药,对于孕妇来说,这是致命的。服用了这后,万一引起胎盘早剥,说不定会一尸两命。
但同样的,搁在产后的话,那效用可就大大的不一样了。李振兴现在就差一个补气的野参,补血的阿胶已经有了,但是补气的人参一直没有找到,在药店里摆出来的那些,简直就是不堪入目,最起码,李振兴没有看上。
早上的时候,和家里人知会了一声,说是到镇上去看刘老爷子,这次脱身。
李振兴对未知的林子充满了恐惧,特别是第一次进林子就碰到一只肥壮的野猪,把他给吓坏了。即使现在他有了不为人知的特殊能力,但是,也不能把原先的恐惧感完全消除。先入为主的观念很强烈,强到李振兴打算去把家里的几只藏獒给牵过来。
仔细一想以后,李振兴完全抛弃了这种想法,给家里人说的是去镇上,要是把几条狗一起领着,很容易露馅,所以才作罢。
走在林子的路上,李振兴还不禁嘲笑自己的这种软弱,现在的自己到了林子里,就相当于鲨鱼进了大海,根本就是自己的天下,有什么好怕的。即使有危险,凭借他的感应异能就能够提早察觉,即使不敌,也可以到戒指里避避祸。
嘲笑了自己一番以后,在往林子的深处走去。
现在正值春天,正是复苏的季节。不仅仅是树木,还有林子里的动物和各种各样的山菇。上次来抓鸟的时候,恰恰赶上五一,地里的人不多,但现在不同,一路上碰到的熟面孔很多,李振兴也不清楚他们的名字,只能是笑着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了。
遇到最多的人就属家里的老娘们了。现在上午,林子中的各种山菇,正是发芽正嫩的时候,采摘下来的价值最大。即使拿到镇上的野味馆,也能卖不少的钱,可以补贴家用。正所谓是靠山吃山嘛,即使卖些山菇,也能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水平。
去年入秋的时候,李振兴也照模学样的采过山菇,自然清楚这种山菇的价值。毕竟自己采来的山菇都吃到家人的肚子里面了,可还别说,味道就是鲜,经过大自然孕育出来的山菇就是不一样,透着一股浓浓的大自然的味道。
但是为了避免自己引起太多的关注,也特地从戒指里拎出一个蛇皮袋子来,最起码看起来像是到林中的样子。要是甩着十根胡萝卜,那才叫不务正业。
到了林子以后,李振兴还特地绕开人多的地方,到了林子里面去。里面的危险多,但是收获往往和危险是成正比的。
到了里面以后,李振兴一直把自己的自感应能力拷开到最大。就怕自己感应出了差错,这一感应了以后,才发现,自己的整个异能可以笼罩这一整片的森林。
虽然在地图上已经看到了这里的壮观景象,但是没有想到,这里的林业资源这么丰富,感应了一下,这里竟然有老虎的存在,这里的老虎和动物园里面的明显不同,感应中这里的老虎最起码有四只,其中有一只还正在捕猎。这可比动物世界里面的景象还壮观,让李振兴激动不已。
当然在感应整个森林的时候,他也不忘把周围的景象感应好,毕竟自己的安全可是最重要的,一只吧自己周围的情况作为重点。
林子大了,具体感应起来就会有些偏差,不像单独拿着一颗野参单独感应一样。整个林子这么大,有灵气的东西有很多,若是一年分的野参,灵气少的话,更不易被感应到,所以,还是坚持“兼顾整体,照应局部”的搜查方针。
再说,只有大约两天的时间,也来不及把整片林子照顾到,还是顾及眼前的好,馍馍大了,一口吃不完。还怕噎着。
于是把整个感应转移到了自己方圆十里的距离,这样感应起来也方便,目标也不是很大,还在李振兴的承受范围内。
在自己的左前方有一头熊,看他的攻击架势应该是才苏醒,这样的熊攻击架势十足。让李振兴不得不更加小心翼翼。同时还要用心感应周围的灵气波动,现在的人参即使发芽了,也不是那么好辨认,仔细搜的好。当然,第一次挖到了野参以后,李振兴也放在了高大的树木里面,那里面可能存在着野参。
重点撒网以后,可别说,还真让李振兴找到一个灵气波动很厉害的地方,就在自己的前方不远,而且,地点恰恰就在熊出没的那个地方。
虽然有熊,但是为了野参,还是拼了。在面对另一个世界的赤蚁都没有恐惧过,一只黑熊应该难不倒他才对。
悄悄地靠近了这个灵气波动比较明显的地方,这里的生命能很强烈。和那天在崖底发现的那颗水葫芦一样的强烈,但是距离比较远,这株植物的形状李振兴感应的不明显。不过,这并不重要,只要这个生命能充沛的植株没有移动就好。
一般在灵气充沛的地方,就会有凶猛的动物存在,李振兴担心自己在取的时候,会被攻击,还是很仔细的感应了一下周围所有的动物,即使连一只蚯蚓也不放过。这里的动物李振兴不熟悉,还是小心的好。
不仅仅是地上的地下的,连天上的,树上的动物也都感应了个遍。就怕出现什么意外,自己受伤也就罢了,比较自己的身体比较强悍,但是因为自己受伤让家里人担心可就麻烦了,特别是小云快生产了,自己再有个意外,让小云怎么办?
所以照顾好自己不仅仅是为了自己,还是为了小云,为了整个家。自己上次的意外不仅仅在李振兴的心里留下了伤害,也给家人带来了悲伤。
慢慢的靠近目的地以后,李振兴可以看到前面的那颗一直摇晃的熊脑袋,黑熊的鼻子很灵,而周围根本没有其他多余的小动物的存在,这里的松树又比较少,那就意味着这里的黑熊食物紧张,他们就不能很好的冬眠。
饥饿中的动物是最危险的,所以,李振兴看到黑熊把目光转移到这里的时候,直接转移到戒指里面,方便又安全,又不会伤害到黑熊,野生的动物也有生存的权利,李振兴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而伤害它。
直接转移到了灵气充沛的地方以后,李振兴才发现这里的植株根部就不是什么人参,而是一种类似于石头的东西,要不是李振兴已经仔细的确认了灵气的来源,李振兴一定不会相信这种‘石头’会有这样的灵气存在。
但是自己的感应能力是不会错的,那就意味着,这个‘石头’是个宝贝。
李振兴仔细观察了这个‘石头’,下窄上宽,而且上面还有一层层的类似于岩层的东西存在,周围还散在的存在一些石头渣,像是被风化已久的样子。令人感到奇怪的是,这种石头渣也是存在着不菲的生命能。
仔细感应了整个石头以后,才发现,在石头的底部还存在着庞大的根系。
有根系那就是植物,不过。李振兴还是没有想起,什么样的植物是石头一样的东西,竟然还可以风化。
从这个‘石头’上看来,它应该生存了很长的时间了,要不是时间的催化,它也不会被风化。
虽然不清楚,但是从它散发出的庞大的生命能就知道,这颗‘石头’是个宝物,李振兴毫不犹豫的把这块‘石头’转移到戒指里面。自己能够碰到这颗‘石头’就是自己的缘分,没有不收之理。
收起这个‘石头’以后,李振兴在继续搜寻野参来,毕竟,这才是今天的目的。
人不能贪心,有这个意外的收获,今天就没有白忙活。人参这种东西不是野草,不是随处可见的,要是找,也要靠运气。不能急,慢慢来。
抬头看了看日头,已经快到下午了,要是找不到的话,今天晚上先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休息一下,明天继续寻找。
正有这个打算的时候,李振兴突然感觉到在自己不到二十米的地方,有轻微的灵气波动,虽然它的灵气和生命能不是很强烈,但是,作为一株小草而言,那可就是太过了。
仔细感应了一下周围的情况,确定没有危险以后,才慢慢的靠近这里。李振兴也不确定这是不是人参。毕竟这里是大林子,有年岁的大树随处可见,生命能和灵气更是充斥着整个林子,李振兴也不好托大。
看到了实物以后,李振兴一阵欣喜,这确实是人参没错。上次挖到野参以后,竟然没有认出来,让李振兴好一阵郁闷,于是在上网做足了功课。就是怕以后出现在这种情况,应该怎么处理。
单单看这个叶子就是人参无疑,上面灵巧的长着三片小叶子,现在的叶子还没有完全的舒展开。但是为了进一步确认这个植物,李振兴还特地的感应了一下底下的情况。
映在脑海的景象是一个小小的胡萝卜的样子,但是,上面泛黄的皮和皱褶,周围的根须弥漫的长在‘胡萝卜’的周围。
真的是野参!
现在的李振兴很兴奋,上次的野参根本就是撞大运,自己把那颗野参拔出来的时候,根本没有什么欣喜,就觉得这是一颗普普通通的植物而已。可这次不一样,自己已经确认了这是一颗野参,这样心里就有了负担。
实际上说起来,这还是李振兴第一次挖到野参呢,也不由得他不紧张。这根本不关乎价值不价值的东西,价值再高,像赤泥和潭木,在李振兴的眼里也没有留下什么负担。但是野参不同,从小的教育就是野参是个好东西,可与而不可求。一直神话着野生的人参。
李振兴高兴了一阵子以后,狠狠的鄙视了一下自己:比野参更值钱的东西自己都挖过,还高兴个p,再说,这个野参根本年龄不大。
平复了一下心情以后,从戒指里倒腾出工具,开始挖掘起来。
挖参可是一个技术活,根须要好好的保存完整,不能像拔萝卜一样的去拔人参。任何一株野参都是大自然赐予的礼物,不能随意的破坏。李振兴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挖参的。
其实对李振兴来说,挖参根本不用这么麻烦,随便一转移,这个野参就转移到自己的戒指里面,根本不用费什么心神。但是,为了满足一下李振兴的挖参的欲望,他还是不嫌麻烦的尝试了一番。
看着亲手挖出来的宝贝疙瘩,李振兴一阵欣喜。这可是自己动手挖出来的宝贝啊!
挖到以后,才高兴的回家去,李振兴不贪心,有一颗就够了,即使不够,也可以随时过来挖。鲜活硬要流失比较少,还是比干货好。
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理解的,反正李振兴直觉上这样认为。
反正现在小云还没有生产,现在也不适合吃这玩意,还是把他储存在自己的戒指里面还的安全,在里面最起码水分不会丢失,拿出来的时候,和新鲜货一样。
回到家的时候,只有小云和小雨在,其他的人都在花生地里奋斗。
由于前几天,李振兴认错的态度比较好,得到了小雨的谅解,这才主动的打招呼,“振兴,这么早就回来了?不是说在刘晨家住上一两天吗?”。小雨不解的问道。
现在的小雨可以直接没有任何顾虑的说出刘晨的名字,要是在以前,肯定会脸红。刘晨是小雨第二个动心的男人,第一个是李振兴,当是李振兴的腿脚好了以后,让小雨好一阵惋惜,还不惜到李振兴家大闹了一次,但是结果是惨痛的。
第一段恋情还没有起点便终止了。
第二个喜欢的人就是刘晨,说是喜欢也算不上,最多也就是少女内心的那种朦胧的爱慕之情,但是,她很清楚她和刘晨的差距,于是,这段恋情还没有展开,便扼杀在了摇篮里。小雨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,但是为了自己的感情,她还是很谨慎的。
作为一个农村女孩,她很清楚自己的定位,刘晨和自己不合适,要是他真的喜欢自己的话早就喜欢了,到现在不喜欢,小雨已经死心了。
找一个朴实的小农民,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生就是她最大的愿望,她根本就不奢望自己的另一边风流倜傥,才学满腹,只要身体健康就好。
“刘老家也来了客人,我在那里不合适。小云呢?”虽然知道小云在哪里,但是,李振兴忍不住的还是问了一句,不为别的,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习惯而已。
“哦,小云应该在炕上睡觉吧,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,要不,你自己过去看一下吧。”小雨一直在厨房这边忙活,还没有来的及关心小云的问题。
“哦,大姐你先忙,我先去看看。”
看着李振兴远去的背影,小雨越来越觉得这个妹夫好,小云嫁给他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。哎,自己的幸福在哪里呢?脑海中突然呈现出李振虎的样子,吓了小雨一跳。
呸呸,自己怎么会想打他呢?即使世界上的男人全部死光了,自己也不会看上他的。
对于李振虎,小雨有说不出来的厌恶,不仅仅是由于马晓丽的事情,这种厌恶原因是什么她也不清楚,就是不喜欢他而已。
李振兴在炕上见到小云以后,心顿时轻松了很多,像是找到组织一样,终于不再孤单了。那种感觉很玄妙,不可名状。
见小云还没有睡醒,李振兴也依着小云顺势一躺,靠在她的身边,也眯了一会儿。
吃晚饭的时候,李振虎是回去吃的,主要是小雨的目光太有杀伤力,让他招架不住,但是,即使小雨这样对待他,他也安奈不住内心的爱慕之情。
张雨云虽然木讷,但是并不笨。
地里的草一直疯狂的长,根本就是忙不完的活,自己家里的那几块地根本就没有时间打理。让张雨云很苦恼,忍不住的抱怨。
李振兴听了以后,很不好意思,为了自己的私欲,让大舅哥蒙受这么大的损失。但是和自己的秘密相比,李振兴宁愿他忙碌一点。
第二天李振兴又找了个借口出去,不过,这次却是真的是到刘晨家。
和刘晨是兄弟,刘家的长辈也算的上是自己的长辈,一直没有过去看望,李振兴很过意不去。毕竟在自己出事的时候,刘家出了不少的力。
去的时候,手里拎着的正是自家产的红樱桃。
黄樱桃还差几天才能成熟,所以,现在拿的出手的只有这些红樱桃了。
到了刘家以后,刘震岳和他老婆还是一如既往的健康,或者说比以前强了不少。见到李振兴来以后,大家都很高兴。
特别是刘晨,见到李振兴拎了一兜的樱桃来,欢喜的不得了,上次顾老强人所爱的事情,让刘晨耿耿于怀。见李振兴的樱桃以后,这种不悦感才渐渐消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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